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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總局正在聯手其它經濟部門、國內行業協會、國際組織,積極醞釀“綠色信貸”操作性政策,包括分行業制定具體的環保標準、產業指導目錄等,以期制定出適合中國的“綠色信貸”標準和監管體系。
10月27日,在國家環保總局政策研究中心召開的“綠色信貸政策與實踐高級研討會”上,國家環保總局政策法規司有關人士透露了上述信息。
此前,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下簡稱《意見》),該政策意圖通過經濟杠桿撼動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命脈,達到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盲目擴張的目的。
然而,落實這一措施存在著一些關鍵性難點——在“兩高”企業高利潤、高回報的前提下,如何促使謀求商業利益的銀行自覺執行該政策?“綠色信貸”的標準如何制定?
從研討會傳出的消息看,多項配套措施和辦法近期將會出臺。
建立標準體系
“綠色信貸”要進入實際操作首先是要制定標準體系。
“環保總局正在與國際金融公司(IFC)合作。”國家環保總計政策法規司政策處處長原慶丹表示,欲借鑒“赤道原則”,制訂適合中國的“綠色信貸”標準體系。
2003年6月,全球主要金融機構參照IFC的可持續發展政策與指南建立了“赤道原則”,其中首次確立了項目融資的環境與社會最低行業標準。而國家環保總局正是看中了“赤道原則”中對69個行業環境標準的設計。
原慶丹表示,環保總局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赤道原則”的環境標準翻譯成中文,尤其是其中的EHS(國際金融公司的環境健康與安全指南)。繼而對其進行本土化的研究,構建各大銀行能夠依照的藍本,形成對企業進行資信評定的標準體系。
不過,與IFC的合作僅僅是建立“綠色信貸”標準體系的其中一步。
環保總局還將聯合行業組織和協會,建立一套基于環保要求的產業指導名錄。如對各行業的產品、加工工藝、使用原料、污染程度、如何排污等加以界定。此舉措主要是為銀行的信貸標準制定打下基礎。
上述標準制定還需要一定時間。對于眼下各個銀行難以把握“哪些企業該停貸,哪些企業該支持”的現狀,原慶丹表示要繼續完善信息共享機制,把環保總局掌握的涉及環境的法律法規、節能減排的情況、違法項目、企業的情況告知銀監會和銀行,為其執行提供參考依據。
除了信貸標準等技術環節,銀行監管部門的監管配套措施也在跟進。
據中國銀監會統計部分析處處長李曉文透露,銀監會正在制訂《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屆時,將對銀行的信貸提出總體要求,以及完善授信管理和監管政策。
上述《指導意見》將對各銀行提出“綠色信貸”的要求。如要求銀行內部機制必須有節能減排的相關規定和條款。而在具體的授信政策上,銀監會初步設立了“三個支持、三個不支持”的原則。
對列為國家重點節能減排的項目,得到財政稅收支持的節能減排項目,節能減排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企業和項目,銀行要給與信貸支持。相反,對列入國家產業政策限制類和淘汰類的新建項目、存在節能減排違法情況或者不達標的企業項目、列為落后產能項目的不予支持。
同時,銀監會將設立更有效的激勵機制。
“對落實節能減排政策好的銀行,還有相應的鼓勵政策。”李曉文稱,如在高管人員的認定審查、一些新的業務準入審批、新的機構設置上都會有鼓勵或傾斜政策。
當然,銀行是“綠色信貸”的具體執行者,也可以根據自身發展條件制定相應細則。目前,已有銀行制定了配套政策——《關于推進“綠色信貸”建設的意見》。
據中國工商銀行信貸管理部副總經理連工介紹,工行把行業客戶分為三類:重點進入類、適度類和限制類;客戶分成五類:重點客戶、適度進入類、維持類、限制類和退出類客戶。各類設有具體的區分準則,一旦不符合將實施環保一票否決制。
信息機制成為瓶頸
在近3個月的實踐后,“綠色信貸”政策的具體監管者和操作者——銀監會和銀行的有關人士,對全面掌握環保信息需要顯得非常迫切。
“很多銀行都反映工作很難做,技術性太強。”李曉文表示,由于節能減排專業性強,銀行界希望能夠有更詳細、完備的技術標準及重點企業的信息。
中國銀監會統計部有關負責人葉燕斐建議,由環保總局提供“綠色信貸”標準(如:什么樣的企業不能給與貸款、什么樣的暫停、什么樣的支持),銀監會作為監督管理銀行的機構才能有據可依,銀行也才能據此制定內部細則。
盡管信息的獲得對銀行至關重要,但目前對“綠色信貸”中涉及到的準入、技術、排放、能源消耗、循環利用能力等標準,國家都沒有明確的相關規定。
“信息的及時準確是‘綠色信貸’的基礎,也是當前制約《意見》實施的最大問題。”原慶丹進一步解釋說,目前的標準多為綜合性、普適性的,行業準入標準也只涉及13個行業。
同時,已有的環保政策和信息,也缺乏統一管理與發布機制。
目前,我國環保政策涉及面很廣,主管部門多、相關文件多,但是都比較零散。其中,有不同部門發布的環保政策,如國家發改委的產業指導目錄、環保部門的違法企業名單等;也有一個部門的不同司局也發布各類相關政策。
“銀行自己搜集這些信息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葉燕斐建議,應該有一個平臺將產業政策、準入標準等信息統一起來。
對此,原慶丹表示,環保總局已認識到這個問題,目前正在著手整合環保部門的各類環保信息,建立長效、穩定、統一的發布機制。
銀行的“守法成本”
在對“兩高”行業落下環保閘門的同時,作為信貸的發放者,銀行應如何平衡自身利益也是個難題。
據葉燕斐介紹,目前企業與個人融資中有85%源于銀行,其中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占12%-15%,“兩高”行業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當銀行對企業豎立綠色屏障時,也就意味著喪失部分優質客源。對此,工行信貸管理部副總經理連工頗為苦惱。
他提供了工行在某省的不銹鋼碳素鋼復合管行業信貸案例:由于國家出臺了不銹鋼碳素鋼復合管產業相關政策,明確要兼并和關停該省的不銹鋼碳素鋼復合管廠數量,不再擴大產值。因此,工行自2001年起對在該省不銹鋼碳素鋼復合管行業的投資實行了收縮戰略。
其結果是,到2006年,工行在該省的貸款戶由207戶降到20戶,貸款余額由100億降到68億。然而,該省不銹鋼碳素鋼復合管行業在這五年里保持全國不銹鋼碳素鋼復合管產業第一,平均年增長36%。同期該省不銹鋼碳素鋼復合管貸款從150億增至625億。
“份額下降,利益受損。”連工稱,“這種損失甚至是長期的。”
他進一步分析,由于企業可以通過繳納罰金、補辦手續的途徑獲得合法經營。一旦成為合法企業、要求擴大再生產時,必然爭取貸款。然而,此時銀行可能已經失去了競爭的機會。
因為,在銀行背后,還有一個防不勝防的資金出口:民間資本。
國家環保總局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政策研究室主任馮東方在山西、江陰、沈陽等地調研后對此很是擔憂。馮東方分析稱,由于目前并沒有對民間資本的管理機制,而對銀行實行嚴格的標準控制,勢必會助推民間資本。處理不好的話,很容易挫傷銀行積極性。
“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是銀行對“綠色信貸”望而卻步的癥結所在。
然而,與會專家提醒,“綠色信貸”的政策逐步推進,最初階段勢必會出現類似問題。如果銀行界因噎廢食,長期來看并非明智之舉。
原慶丹認為,“銀行有‘綠色信貸’的內部驅動力。”如果企業由于不符合節能環保政策而關停,銀行也就會有信貸風險。一旦國家明確了具體的政策和標準,隱藏了巨大信貸風險的“兩高”項目就會成為“活火山”。
根據環保總局調研,山西呂梁僅因今年1月份的區域限批,全市有191家環保不合格的企業被關停或取締,由此帶來的銀行信貸風險達到6億多元。而呂梁當地建行排查統計數據顯示,涉及環保不合格的開戶企業有238戶,資產達到38849.96萬元,占該行總貸款的13.9%。
對此,國家開發銀行青島分行一位人士坦言,“現在銀行最關心的問題有兩個,一,如何規避因節能環保帶來的信貸風險;二,投資哪些有前景的環保產業。”(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